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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畅销小说当炮灰原配沉迷搞钱》精彩片段
接下来这几日,李絮不再出门,也变得有些沉默,有时候手上编着小东西就突然走神。
众人都当她是山上那一跤跌狠了,吓坏了胆,不敢再上山。
王氏本来还怕她借着养伤故态复萌,没想到家务活她还继续埋头干着,几乎将原本包揽了这些的魏葵挤得快没地方站,只能把剩余时间都花在做针线活上。
魏渠读书养病之余,投向李絮的眼神也多了些,带着点狐疑和隐忧。
只是,他很快发现,李絮除了话少一点、眼下微微有点青黑之外并无其他异常,早上起来也不见她眼睛红红,魏葵也表现如常,可见她并没半夜偷偷躲着哭,应该没出什么大事,村里也风平浪静,便也暂时放下心来。
除家务活外,李絮也没耽误自己的挣钱大业。
第二批酸橙果采摘回来当天就被洗涮干净,外皮晾干后就被切开晾晒,如今院子一角的几个圆簸箕上满满的都是干瘪程度不同的酸橙果。
草编一直在按部就班做着,一开始是十二生肖或比较日常的一些动物造型,到后来,李絮越编手越熟,甚至还自由发挥编出了许多魏家人难得一见的动物,如大象、狮子之类,很叫好奇心爆棚的小魏鲤爱不释手。
经过这几日的短暂相处,李絮靠自己还算殷勤的表现初步取得王氏等人的认可,勉强相信她是洗心革面了,对她的态度也和气了不少。
到十五这日,李絮脸上的瘀痕都消散得差不多了,不必再涂那狗皮膏药。倒是脖子上还留了点没退,好在天气渐凉,她穿高领袄子也不突兀。就是嘴角磕破那里结了点痂还没掉,看着有点滑稽,但出门见人是完全没问题了。
这几天太阳好,第一批酸橙果已经晒得干透,再看不见青翠的外皮,已经变成了暗淡的黑褐色,皱成一团,跟李絮记忆中的枳实已经十分接近,估计差不多可以入药了。
李絮怕县城药铺不识货,便只用包袱皮裹了三分之一进城,以及一整个箩筐大大小小的草编玩意儿。
魏广仁的私塾每逢十日休沐一日,今天依旧要上课,没空陪她进城。
王氏前几天把地里的活计忙得差不多,又见这几日外甥女乖顺得过头,不好意思让她一个姑娘家孤身进城,便让魏葵守家,她带李絮进城。
刚好黄大夫开的那三副药吃完了,魏渠的风寒算是好了,只是那咳嗽总断不了根,一咳起来上气不接下气,王氏心疼得紧,死活不肯放他回县学。她就想着顺道进城再抓一副药吃吃看,城里药铺价钱总比黄大夫那里公道。
二人早早吃了点东西便出门了,魏广仁目送她们远去,也带着小儿子走去学塾,担忧道:“唉,也不知道你表姐做的那些个东西能卖出去几个,可别忙活一整天挣不到十个铜板。还有那个什么枳实……”
魏鲤下意识摸了摸小胸脯的位置:“酸橙果不知道,不过,那些草编玩意应该挺讨喜的。表姐做了那么多,手艺又巧,怎么也能卖掉十几二十个。”
他没好意思告诉他爹,他每天都偷偷把草编小猫咪塞衣襟里带去上课,课间还挺受同窗欢迎的。他这两天还帮表姐推销了几只出去,收获三文钱,表姐给了他一文钱分红呢。
草沟村离县城不算远,十几里地,走上大半个时辰也就到了,路上遇到相熟的车把式还能顺路搭个车。
不过,今天王氏、李絮二人运气不好,一路上过去的车不是坐满了人,就是一脸冷漠不肯停,她们只能老老实实靠双腿走过去。
这是李絮穿过来后第一次走这么久的路,跟这个比起来,前几天走的山路还算轻松。毕竟那山不高,径直爬到山顶也不过半个时辰,她只是在半山腰附近打转。
王氏平时跟这个外甥女没什么话说,但两人结伴同行,总不能一路沉默以对,可除了干巴巴的“这些能卖出去吗卖多少钱总共做了多少个”竟没其他话可说。
好在李絮时不时找个话题给王氏接,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,顺便打听下原主记忆里没有的一些商品物价,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城门下。
进城要排队,有车马的走一边,收一到几个铜板不等;没车马的走另一边,不收钱。
过了城门,李絮继续暖场:“这敢情好!以后我带东西进城卖,不必交税钱。听说,南边好些地方,不管什么人进城就得交人头钱,最少一文钱一次。”
这便是原主的追求者之一告诉她的小道消息了,那人刚好跟着县里商行到南边走了一趟,自觉眼界宽阔,故意拿些新鲜事到原主面前说来哄她开心。
王氏是从南边逃难过来的,对小时候的事还有些印象,也点点头说:“是有这事,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城都收,我外祖家那个县就不收,但多数还是收的。像咱们新平县的知县老爷也是好的,没搞那些个杂七杂八的名目敛财。”
李絮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,欢快道:“是啊。咱们这儿要是学了那一套,赶集的人肯定没这么多。为了几文人头钱,让大家怨声载道,城里萧条冷落,那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呢。知县老爷应该是进士出身吧,读了那么多书,肯定聪明得很,才不会犯这种糊涂!”
王氏板起脸:“胡说八道什么?上头大人们的事你也敢插嘴?小心招祸!”
李絮只能老实闭嘴,跟在舅母身后往前走,却没留意身后人群中两个气度不凡的男人脸色微微一变。
其中,年轻点的那个绷着脸,默默看向身侧一脸忐忑的中年人。
后者擦了擦额前冷汗:“大人,下官也是一时糊涂,鬼迷了心窍……”
青年男子摆摆手:“进城的人头税一事,还是不必提了。平民百姓看天吃饭,一年到头攒不下几个钱。你想为县衙开源的心是好的,但法子还有很多……”
这些话李絮当然听不见,她和王氏早已走远,在正街和槐树巷子的交叉路口拐了个弯,城南这株上百年树龄的老槐树就出现在她眼前。这儿就是新平县约定俗成的集市地点了,又叫槐市。
此刻日头已升上树梢,她们出门算是早的,但还是有很多人来得比她们更早。卖鸡鸭鹅的,卖青菜的,卖竹筐的,还有卖包子烧饼一类吃食的,叫卖声不绝于耳,热闹非常。
起码,这对穿越后就窝在近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子里的李絮来说,已经算是堪比后世商业区的热闹了。
不过,热闹归热闹,如今兜里只有几个铜板的李絮是没有消费能力的。
看了几家吃食摊子的标价,李絮默默咽下口水,坚定地走开了。
等她赚到钱,这些都会有的!
最后,林泱还是放弃了用廉价妆粉遮伤痕的打算,主要是怕里面含有铅粉,对伤口不好。
她趁其他人都没回来,重新把脸洗干净,勾了点伤药往瘀痕上涂。
这药膏不知用什么熬制的,闻着跟后世的什么虎骨贴有点像,黄不黄黑不黑的,抹上去怪丑的,但能完美遮去脸上脖子上的瘀痕,也有点清凉镇痛效果,算是两全其美。
除开江阔,其他人都信了她的跌跤借口。毕竟,原主从前是个娇气的,遇到被人欺负还不可着劲回来打小报告,可见这次受伤只是意外,不然她哪会这么安分。
魏广仁是全家人里最关心外甥女的,仔细问了一遍“摔跤”经过,并让王氏帮她确认有没有哪块骨头伤到,最后还从最近抄书所得里偷偷挪了五文钱给她做零花。
王氏只心疼伤药,小丫头果然不当家不知柴米贵,她打死都不能娶这么个败家长媳!
魏葵、魏鲤心里还有点看笑话的意思,毕竟林泱出门也不见做什么正经事,光摘那些不能吃用的酸果子瞎折腾,结果还跌了这么惨一跤,这不是活该嘛,只是不敢表现出来。
晚饭是林泱抢着做的,一来是她已经跟这里的农家大灶磨合得差不多了,二来则是因为,她秉持着尊重长辈兼女主人的原则去请教王氏准备怎么做兔肉,结果她的答案是水煮。
不是水煮鱼的那种水煮,就是清水煮加点盐……
林泱一听,哪里还坐得住,立刻跳起来请示领导,主动请缨做饭。
王氏勉勉强强答应了,却依旧不放心,守在灶间看了前半程,见她生火烧锅洗菜切菜剁肉等动作都有条不紊,这才放心出去。
但她很快就后悔了。
灶间刺啦一声响后,油脂独有的香气散发出来,浓烈而熏人,勾得众人腹中馋虫蠢蠢欲动。
王氏脸色顿时黑了。
好嘛,她就说这丫头怎么突然转了性子,敢情是嫌弃她的清水煮肉法不好吃!
她大步走进灶间,揭开猪油罐盖子一看,心更疼了。
她就知道,香味能飘那么远,定是用了不少猪油!瞧瞧,少了好大一块呢,都够她做十天菜的了。
等等,这不是她藏在橱柜角落的豆酱吗,怎么也被这丫头翻出来了?
王氏心痛不已,一把夺过豆酱罐子,重新塞回橱柜,板着脸训道:“絮娘,你这也太费油了,咱们家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,哪有那么多东西给你造?”
林泱暗道,好在她手脚快,方才趁王氏不注意偷偷加了一勺豆酱下去。
唔,豆酱其实就是后世的酱油,但质地更稠,应该是杂质较多,或是配方有差别的缘故,味道倒是差不太多。
这里的豆酱比盐贵多了,也怪不得王氏把它当心肝宝贝似的藏着,上次她第一回下厨时没仔细找都没发现呢。
这么一小罐,能吃一整年还有的剩,基本上就是逢年过节做肉食才会放一点。王氏多数时候都会选择水煮这种粗糙的吃法,肉煮熟了捞起来直接吃,剩下带着油星儿的清汤就可以用来煮菜了,一锅清汤能做好几顿呢。
别说味道好不好,能吃点荤腥就够美的,还想要啥自行车?
林泱只能另辟蹊径:“咳,舅母,我看表哥这两天食欲不振,人好像又瘦了。都说吃药不如食补,这个红烧兔肉下饭得很,表哥吃多点饭,身体也能快点好起来。您说是不是?”
她露出个小心翼翼的笑,顺手又翻炒几下兔肉,加点水,盖上锅盖开始焖烧。
王氏早就看出外甥女对大儿子的心思,每次儿子回家总少不了端茶送水之类的献殷勤,看得她眉间川字都能夹死几百只苍蝇了。
今天她依旧一口一个表哥地献殷勤,脸上甚至还顶着丑丑的狗皮膏药,却很难得地没让她生出相同的厌烦心思,反倒觉得挺受用。
算了,反正放都放了,难道她还能从锅里捞起来不成?
即便如此,她还是虎着脸叮嘱了句:“看着点火,别一会烧干了。浪费吃食还是其次,别把锅烧裂了。”
林泱顶着小花脸,点头如小鸡啄米。
过了一会,王氏忍不住转回来:“怎么还没好?还要烧多久?”
林泱眨巴眨巴眼:“再炖一小会就好了,时间不够肉会很硬,表哥脾胃虚弱,吃点软烂的比较好。”
王氏沉默了下,小声嘟囔:“那得费多少柴火。”最后还是捏着鼻子默许了,没再提意见。
林泱摸摸下巴,忽然觉得眼前打开了一扇新的金光大门。
她本来还以为,原主性子那么糟心,舅母肯定特别讨厌她,只是看在魏广仁面子上勉强养着她,全家这么多人最难讨好的应该就是王氏。
结果,王氏居然这么好说话!
只要用上“XX是为了表哥好”的万能句式,王氏就能从母老虎秒变小绵羊!
现在江阔病着,王氏担心他的身体,在他康复之前,吃食方面可以逮着这个借口多用几次,顺便让她也改善下伙食。再这么清粥淡菜下去,她怕自己会疯掉!
锅里汤汁渐渐收干,香味愈浓。
林泱吸了吸鼻子,思绪飘远,不知怎的魏小山那张猥琐的脸又浮现在脑海中,让她一阵恶心,连兔肉的香气也没那么吸引她了。
经过那件事,后怕当然有一点,但更多的是愤怒、厌恶。
活了二十几年,这还是她第一次生出想要杀人的冲动。哪怕魏小山真死在山上,她也不会后悔,最多是给他烧几张纸钱罢了。
能对嫡亲的表妹做出这种龌龊事,还打起了杀人灭口的算盘,可见这人早坏到了骨子里,没准还做过类似的亏心事,不然怎么会那么熟练?
这种人死了就死了,活着也是浪费米粮!
林泱咬咬唇,眯起眼出了会神,很快揭开盖子,诱人咸香随着腾腾白汽扑面而来,瞬间将她拉入另一个有烟火气的真实世界,独留心底那丝阴暗深深隐藏。
红烧兔肉起锅后,林泱入乡随俗,就着带油腥的大铁锅炒了一盘豆角,最后是水煮白菘,可以说是把今儿那勺猪油和豆酱利用到了极致,王氏看在眼里也满意不少,起码没再继续浪费她的猪油和豆酱了。
这日的“丰盛”晚饭大受欢迎,尤其是那盘红烧兔肉被林泱炖得香软可口,蒸的粟米饭险些不够吃,人人都至少吃了一大碗。
魏葵、魏鲤两个年纪小的正在长身体,口腹之欲其实比大人们重得多,吃肉时都乐疯了,还嚷嚷着明儿也要上山逮兔子。
江阔虽然吃得舒心,但他矜持,没像魏广仁、魏鲤一样直接点名夸林泱,也不像王氏、魏葵扭扭捏捏说这肉味道不错就是太费料了,从头到尾只是默默吃饭,却也忍不住多吃了半碗饭。
听到魏鲤逮兔子那句话,不知怎的,他下意识抬眼看林泱。
其他人都垂眼扒饭,并没人注意到林泱眼中闪过的一丝阴霾,就连浅淡的笑容都更淡了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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