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王换粉苏的其他类型小说《诡骨全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龙飞有妖气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土层下面是怎么回事?王换并不知道,他只有一个念头,把下面的东西挖出来。王换取了一把铲子,这是土龙平时用来破土的铲子,小但是锋利,吃土很深。王换看看天色,又推算了下时间,他觉得,赶羊的老太婆既然走了,短时间内是不会回来的,即便回来,至少也到明天这个时候,他大概还有大半夜外加一白天可以用来挖开土层。王换就从下了洛阳铲的地方动手开始挖,小铲子果然名不虚传,一铲子下去就是一个坑。王换此时的体力很充沛,下手飞快,片刻间就挖出了一个直径两三尺的坑。王换挖坑时,狐狸狗就一直在旁边看。狐狸狗本来懒洋洋的,等王换又举着铲子,准备接着挖的时候,狐狸狗突然像是被人踩了尾巴,汪的叫了一声,撒腿就跑。王换的脑子转的很快,狐狸狗的反常让他心里一惊,什么都来不及...
《诡骨全局》精彩片段
土层下面是怎么回事?王换并不知道,他只有一个念头,把下面的东西挖出来。
王换取了一把铲子,这是土龙平时用来破土的铲子,小但是锋利,吃土很深。王换看看天色,又推算了下时间,他觉得,赶羊的老太婆既然走了,短时间内是不会回来的,即便回来,至少也到明天这个时候,他大概还有大半夜外加一白天可以用来挖开土层。
王换就从下了洛阳铲的地方动手开始挖,小铲子果然名不虚传,一铲子下去就是一个坑。王换此时的体力很充沛,下手飞快,片刻间就挖出了一个直径两三尺的坑。
王换挖坑时,狐狸狗就一直在旁边看。狐狸狗本来懒洋洋的,等王换又举着铲子,准备接着挖的时候,狐狸狗突然像是被人踩了尾巴,汪的叫了一声,撒腿就跑。王换的脑子转的很快,狐狸狗的反常让他心里一惊,什么都来不及想,迈步跟上了狐狸狗。
一人一狗刚跑出去最多两三丈远,身后那片地面陡然坍塌了下去。
“还算你机灵。”王换嘘了口气,感觉当初养这条狐狸狗的人真没有白养。
身后坍塌下去的那片地面,约莫有两三丈范围,王换就站在坍塌地的边缘。整片地面都塌下去了,只剩下一根洛阳铲,孤零零的立在原地。
王换用铲子试了试,这片地下应该原本就是空的,或许是自己挖坑时触碰了什么平衡点,导致地面坍塌了。地面塌了大约有一丈深,等绕到坍塌地的另一边,王换就看到了那根埋在地下的竹筒。
竹筒果然很长,是几根竹子接在一起的。竹筒在地下半丈深的地方拐了个弯,靠近了洛阳铲下铲的地方,不过地面一塌,到处都是浮土,暂时也看不清楚下头埋着什么。
狐狸狗跑到王换脚下,抽了抽鼻子,然后汪汪了叫了两声。王换感觉,自己和狐狸狗之间竟然颇有默契,狐狸狗的叫声似乎在告诉王换,这个地方,有老坟土的气息。
王换等了一会儿,然后小心翼翼下去试探了一下,浮土很厚,踩下去几乎没过了小腿,王换开始小心的把浮土一点点的清理掉。
几乎一丈深的坑,月光无法映照到每一个角落,王换把面前的浮土清理了之后,暂时没有发现什么。
这个时候,王换左手边的浮土轻轻动了动,几块土坷垃滑落下来,王换刚刚一扭头,立刻看到浮土下面噌的窜出来一团小小的黑影。这团黑影只有一尺来长,却快的像是暗夜中的一道电光,王换狼狈不堪,丢下铲子直接一滚。
王换躲过这团飞扑而来的影子时,呆在坑上面的狐狸狗突然动了。狐狸狗平时懒洋洋的,但真动起来,也快的让人目不暇接。
狐狸狗直扑向那团一尺来长的影子,等王换反应过来时,狐狸狗已经和那团影子撕咬起来。王换感觉后背一阵寒意,那团小影子的速度太快,如果没有狐狸狗,自己和小影子周旋,真的难保万全。
狐狸狗长的小,但发起威来居然凶猛至极。小影子灵活,狐狸狗一样灵活,撕咬之间,狐狸狗身上火红火红的狗毛被扯掉了很多,团团狗毛横飞。
大概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时间,狐狸狗一口咬住了那团小影子。小影子在拼命挣扎,但狐狸狗咬住就不松嘴,直到小影子慢慢不动了,狐狸狗才把它给甩到了一旁。
王换走过去看了看,那团小影子长的挺奇怪,像是一只黄鼠狼,但又像是一只貂,身子细长,牙齿乌黑乌黑的。
王换又一次感觉后背发冷,这团小影子的牙上一定带毒,如果真被咬了一口,后果不堪设想。
不过,王换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口袋,口袋里有土龙配制的解毒药。他听阿苦讲述回龙观往事时,就已经有了防备。那个死在鬼市烟栏里的蹩脚土龙就是在回龙观被咬伤的,王换不可能毫无准备。
“算你立了一功。”王换伸手掏了一小块肉干,丢给狐狸狗。狐狸狗闻了闻,斜了王换一眼,根本不吃,抱着两条前腿趴下来养神。王换走过去看了看,狐狸狗身上的毛缺了好几块,不过这小家伙非常机敏,没有被咬伤。
王换算是放了心,有狐狸狗在这边守着,如果再出现那种牙齿带毒的小影子,狐狸狗不会嘴软。
他重新开始清理浮土,洛阳铲周围的浮土一点点被扒开。浮土被清理掉大半之后,土屑之间一点耀眼的金芒刺的王换眼睛一眯。
月光映照着那一点金芒,被王换尽收眼底。这一瞬间,王换的心仿佛跳脱了起来,他能感觉到,这是黄金骨的光泽。
他手里的铲子不由自主的又把周围浮土扒开了一些,当浮土有被清理了一部分,王换终于知道,这根插在土里的洛阳铲为什么拔不出来了。
浮土下面露出了一只手,一只烂的斑斑驳驳的手。不知道是巧合,或是其它原因,这根洛阳铲上的细铁管,恰好被这只手卡住。
这只手的小拇指上,有一些还没烂光的血肉,透过这些血肉,能看到一点一点若隐若现的金芒在闪烁。那是一根黄金般的指骨,王换心中激动莫名,尽管只是一根指骨,可找到一块黄金骨头,距离自己的目的就又近了一步。
阿苦果然没有骗王换,或者说,是在烟栏讨烟土吃的土龙没有欺骗阿苦。回龙观果然有老道士的坟,而且果然有一截黄金指骨。
王换想了想,没有立刻取走这截指骨,他又慢慢的清理周围的浮土。清理浮土要比挖坑更简单一些,不多久,这只斑斑驳驳的手附近的浮土,基本都被清理干净了。
看到眼前这一幕,王换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。他很怀疑,当时来回龙观开坟的那个土龙,可能根本就没有把老道士的坟完全给挖开。因为此时此刻王换所见的,和土龙讲述的大相径庭。
浮土下面,是一口看上去已经破烂不堪的棺材,那只斑驳的手,就是从棺材上一个破窟窿里探出来的。而王换刚才就发现的竹筒,从土层中斜斜的插下,探到了破棺材上面的一个洞里。
一股形容不出来的气味,钻入了鼻孔。这种气味除了一股很浓重的老坟的气息之外,还有很呛人的血腥味。
毫无疑问,赶羊的老太婆在地面上放羊血,羊血都顺着竹筒流到了这口破棺材里。王换有些拿不准主意,如果仅仅想取走棺材外那只手的小指,那么现在就可以动手,用不着开棺。但自己所见的情景,和当时那个快要死去的土龙讲述的不太一样,因而就不能肯定,这口棺材里还有没有别的黄金骨头。
王换眯了眯眼睛,对于任何人来说,开棺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,不过,黄金骨头对王换的意义很重要,重要到几乎超过了自己的生命。王换不再犹豫,也没有别的选择,他必须要打开棺材看看,如果能找到别的黄金骨头,那不啻于一笔飞来横财。
王换用铲子在棺材外面敲了敲,棺材很破旧,已经看不出是什么木头所打造的。他用铲子插到棺体与棺盖中间,轻轻一撬。棺材没有上钉子,稍稍加力,棺盖就松动了。
王换躲到一旁,抬脚朝铲子的铲柄上用力一压。咔的一声,棺盖立刻被撬开了一半儿。
一股让人想要呕吐的气味,轰然从棺材中勃发出来。王换早有准备,戴上了一个用药水浸泡透的面罩。一旁的狐狸狗好像又打了个喷嚏,朝后面躲了躲。
这股浓重的气味过了好一会儿才淡了一些,王换朝棺材靠拢了一点,当他探出头,朝棺材望去时,心就紧了紧。
西头鬼市的人,见惯了血雨腥风,几乎每天都有人竖着进去,横着出来,王换也见过这些,他曾经以为,这世上没什么东西能吓得住他。
可这一刻,王换觉得自己错了。棺材里的情景让他浑身上下每一根汗毛都直立起来,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吓住了,只是感觉不自在,很不自在,就如同嘴里含着一块发臭的猪肉,咽不下去,也吐不出来。
棺材里积存了很厚的一层血水,那应该都是放羊老太婆从上面竹筒中送到棺中的羊血,一些羊血已经凝固成了块儿,还有一些化成了浑浊的血汤,稀里糊涂的一团。
棺材里躺着一个人,半截身子都浸泡在血水中。这个人烂的面目全非,恶心的情景让王换都承受不住。
就是这具差不多快要烂光的骸骨,从棺材的破洞中探出一只手,刚好卡住了洛阳铲上的细铁管。王换只觉得自己再看一眼就要吐出来,可为了看清楚是否还有别的黄金骨头,王换只能强自忍耐。
王换觉得,如果自己在这种景象之下还能忍着不吐,那么以后无论他看到了什么,都会镇定自如。
他用铲子轻轻在血水中搅动了一下,让血水可以顺着棺材上的破洞流出去。等搅动了一会儿,王换突然停住了手,他的眼睛,重新望向了骸骨。
他发现了一点细节,很关键的细节。这些细节如果被看出来,就会给人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。王换不知道自己此刻到底是震惊,还是激动。
“你闯什么祸了?”王换看着黑魁,他本不想抽烟,可现在又觉得板屋里没有那么闷了,随手拿了支烟出来,点燃了叼在嘴里。
“我……”一滴一滴的汗水顺着黑魁的额头流淌下来,他回头朝身后的牌九台看了一眼,两片厚厚的嘴唇轻轻颤动:“输了钱……”
“输了……一千四百多……”
“那是把我们现在能拿出来的现钱全都输掉了?”王换叼着烟,顺势也朝牌九台那边望了望。
他浑身上下的血,似乎从脚板急速的汇聚到脑壳里,堵的有些喘不过气。一千四百多大洋,放到穷人那里,是几辈子都挣不到的。
“我……”黑魁心里急,一急便说不成话,他的脸憋的很红,咬了咬牙,凑到王换耳边,小声说道:“这几天,南古口的土龙要跟黄三响走货……我和老断去抢……抢两件……能抵得过今天输掉的就行……货丢的少,黄三响……该不会……不会太在乎……”
“钱不是黄三响赢去的。”王换摇了摇头,又指了指牌九台:“从这里跌倒的,就从这里爬起来。”
“没有本钱了。”黑魁的眼睛,很罕见的有一丝怯生生的目光,似乎不敢直视王换:“现下也没……没地方去拆兑……”
“来。”王换叼着烟,带黑魁回到牌九台前。
牌九台是赌档进出最大的,有些豪客输急了眼,一把能下几百大洋的注。王换对面,是一个庄家,一个帮龙(帮忙洗牌发牌的伙计),两角还站着两名盯千(防止出千的伙计)。
王换不动声色,先看了两把。有两个台州口音的赌客,手气很旺,连下连赢,庄家不动声色的赔,赔了六七百。
庄家重新洗了牌,牌刚刚洗好,王换从腰里拔了把刀子出来,在指尖一划。刀子沾了一滴血,王换把沾血的刀子重重拍在自己面前,对庄家说道:“不讲道,见光死,谁大谁赢,一千四百大洋。”
王换的话音一落,从庄家再到周围的赌客,一起将目光投到了他身上。
在鬼市的赌档里,拿见血刀下注,是要赌胳膊腿脚乃至赌命的。一般来讲,只有不拿自己命当回事,又输急眼的人才会这么做。
更要紧的是,下这种注的人,都要有本事,碌碌无为的市井闲汉,吃了赌钱喝酒吃烟土,屁本事没有,赌档的庄家除非脑壳生锈,否则绝不会接这样的注。
三个月前,有个关中的刀客,在西头城喝了酒,跑到鬼市的赌档来玩,一口气将身上六七十块大洋输光了。刀客押了见血刀,一把翻了本,捧着一百大洋志得意满离开赌档。
或许是这样来钱极快,过了几天,刀客又来,一分本钱没带,上来就押了见血刀。这一把,刀客输了。
押了见血刀,又输掉的人,赌档肯定要借他的力,指派他去做些事情。这些事情,必然都是脏活,掉脑袋的活,然而,输的人没有选择。
那个刀客再没有出现在西头鬼市,食坊卖馄饨的阿发说,刀客好像被指派去戒西头城黄老爷的货,死的很惨,十根手指都被削掉了,脑袋也掉了半边,尸体丢在眉尖河下游的七孔桥。
“钱输完了,替你兄弟来翻本?”庄家的嘴角微微抽搐一下,王换这张面孔,庄家认得,就算从前不认得,血鬼要拆王换盘的那一次,闹的沸沸扬扬,西头鬼市的人,没有不知道王换的。
“注我下了。”王换将烟头扔掉,问道:“接不接?”
“一千四百大洋,我做不得主,等等。”
庄家对站立在桌角的盯千使了个眼色,盯千匆匆忙忙的去了。
“诸位,这把有大注,开牌迟一些。”庄家对其余的赌客说道:“等大注定了,诸位要下的,依然能下,虎爷的赌档,多少注都吃得下,赔得起。”
赌档的赌客接二连三的围拢了过来,就连几个已经出了板屋的人,听到有些押了见血刀,也都调头回来看热闹。
黑魁站在王换身后,轻轻扯了扯王换的衣角,贴着他的耳朵说道:“你很少赌钱,把见血刀收回来,我宁可自己拼了命去劫货。”
“黑魁。”王换摇了摇头:“我押了命在赌桌上,其实也是押在了你身上,若你以后再赌,那就先把我的命拿去。”
黑魁不言语,退后了一步。王换在心底叹了口气,黑魁嗜赌的毛病,已有很久了,说了多少次,始终不改。
又过了一支烟的功夫,那名盯千引着薛十三,还有一个低矮粗壮的汉子来到赌档。
薛十三跟王换熟识,就是后头那名低矮粗壮的汉子,与王换没打过什么交道。这汉子就是十三堂的曾虎,西头鬼市的人喊他虎爷。
“你开什么玩笑?”薛十三一看到押了见血刀的人是王换,脸色一变,快步上前,要去抓桌上的刀子:“你不知道,这赌档有我一成股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王换按住薛十三的手,拿掉嘴里叼着的烟,夹在薛十三的两根手指间:“刀子见了血,又押了出来,再收回去,不吉利,不光破财,还要遭灾。”
“你输了多少钱,还值当押见血刀?”
“不多,也不少,一千四百块。我们混鬼市,混古行,挣钱都是拿命挣,把命卖给谁不是卖?”
薛十三皱起眉头,他在赌档占股最少,一千四百块的窟窿,他绝对补不上,也不可能补。
“王换,莫说我不够朋友,你满鬼市去打听,我薛十三是雁过拔毛的人。”薛十三咬了咬牙,说道:“把刀子收回去,你输了钱,叫赌档返你两成水钱,我只有这么大的锅,也只能做这么大的主。你收了水钱,等于输掉一千一百来块大洋,我们做古行的,来钱也不是特别难,耐着性子熬一下,一旦有了生意,几笔就把这个亏空补上了。”
“你的好意,心领了,你在赌档占股少,那我跟虎爷说。”王换转头望向曾虎,说道:“前些天,十三堂血鬼要拆的盘,就是我的。虎爷,这一注,你接不接?”
曾虎咧嘴笑了笑,太阳穴上的青筋突突跳动了两下。鬼市里传闻,曾虎年少时,在南少林学过艺,学了六年,总是下山偷人家的鸡鸭来吃,最后被赶出了寺庙。十三堂里的领堂中,曾虎的功夫是最好的,性子如炮仗般,一点就着。
“关中来的刀客,把命押了,也只值一百大洋,你要押一千四。”曾虎微微抬起头,掰着指头算了算:“一千四,十四个刀客的命,你身边若是围着十四个刀客,你打得过不?”
“赌档后头有空地,你有兴趣,我们到那边比划比划,你再考虑接不接这一注。”
“听说,你不喜欢赌钱。”
“我不喜欢赌钱,却敢赌。”
“接了!”曾虎唰的扯掉上衣,露出一身腱子肉,还有从后脖颈一直到腰间的下山虎纹身,一把将庄家推开,说道:“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,我坐庄,接你这一注!”
王换点点头,旁边的薛十三眼看着两边都拦不住,叹了口气,退到桌角。
围拢在四周的赌客静了静,随即便骚动起来。押见血刀赌命的事,也不常见,有些人拿了钱,全押在王换这一门。
骨牌是庄家洗好的,等赌客都下了注,曾虎操起骰子,砸着骨牌撒了出去。等骰子落定,一旁的帮龙便把牌发了。
四张骨牌摆在王换面前,身后的黑魁两条腿都有些发软,他很想看看王换的牌,却又不敢。
老赌客都是这样,一把赌身家定生死的牌,在未打开之前,心头都是畏惧又期盼着的。
王换先拿起两张骨牌,摞在一起,贴着手掌举到面前,头一张是天牌,极好的牌面。他顺手一搓,第二张牌露了双红,一路搓到底,双红也一路红到底,赫然是张人牌。
身后的黑魁面露喜色,天牌加人牌,便是五道天杠,虽不算太大,却足以让人心安。
王换又拿了另外两张骨牌,照旧摞在一起,贴手掌举到面前,第一张牌是红彤彤的人牌,轻轻一搓,第二张天牌便露出了头。
“天对!人对!”黑魁在身后爆发出一阵宣泄般的欢呼,那些将钱都压在王换这一门的赌客,也跟着呼号起来。
“天对十五道,人对十三道,二十八道。”王换将四张骨牌摊在面前亮开,冲曾虎伸了伸手,说道:“丁三开门,摆在了牌尾,没在你手里。你没有至尊,这把将牌摊开了让你选,你也输了。”
“你运气好。”曾虎将自己的牌扣了,站起身,冲身后的帮龙说道:“赔钱。”
说完这两个字,曾虎转身走了,庄家和帮龙打开地上的钱箱,一五一十的数钱,赔给王换和其余赌客。
一千四百大洋,沉的压手,黑魁却不觉得沉,喜颠颠的扛着钱袋,跟王换朝赌档外头走。
“黑魁,我说的话,你不会以为是说笑吧?”王换回头看了看黑魁:“你若再赌,先拿我的命来下注,等我死了,其余的那些家底,你随便输。”
黑魁收了脸上的笑意,低下头,默不作声的跟在王换身后。
从赌档出来,王换就看见曾虎歪着头站在赌档门口。
曾虎走到王换面前,后背那条下山虎活灵活现,仿佛随时都要从曾虎的身上扑下来。
“十三堂撒出去的钱,其实就是张网。”曾虎对王换说道:“该收网时,你就会比死了还要难受。”
马车贴着西头鬼市的北沿,缓缓前行。等到驶出鬼市那一长排东倒西歪的栅栏后,马车便开始加速。
“你们的日子过的这么清苦,赚来的钱,到底有什么用?”王换坐在马车上,只觉得车子随时都会散架,车厢里头破旧不堪,到处都是灰尘,角落里居然还结着蛛网:“这辆马车,是从哪儿捡来的?”
“有个烟客,急着吃烟土,又没有钱,拿这辆马车换了烟土吃。”师爷摸了摸下巴上的山羊胡子,眯起眼睛笑道:“阿弟,你的日子,过得也不比我们宽绰多少,你不是也每日吃羊下水么?你莫跟我说,你喜欢羊下水那股膻味。”
“羊下水腥膻,总算是开荤,水煮蚕豆,挤不出油水的。”
“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?”师爷呲牙咧嘴的笑了笑,那笑容,宛如一只得道成精的老狐狸。
马车渐渐驶出了西头城,又沿着一条崎岖的路,向北而去。走了大约有十几里路,王换撩开车厢的帘子,朝外望了望。
“这是要去什么地方?西头城北边几十里,都没有什么人烟。”
“前面几里,有个村子,叫姚村。”
王换想了想,倒是想起来别人说过的姚村。那是个早已经荒废的村子,几十年前闹长毛,在这里狠打了几仗,人都死光了。前后又用了几十年时间,才慢慢聚拢起人烟,结果又碰到孙大帅跟人打仗,村里的人又死光了。人们觉得姚村这个地方不吉利,这几年都没人到姚村来住。
“阿弟,你除了那个叫黑魁的伙计,还有别的帮手么?”阿苦将手里最后一粒蚕豆吃下去,问道:“你跟我交个底。”
“别的帮手,有,却不多。”王换含糊其辞,西头鬼市的人,不可能轻易就把自己的家底露给别人。
“兵贵精不贵多。”师爷继续摸着颌下的山羊胡子:“阿弟,你手下都是精兵,虽不多,但顶用,否则,西头鬼市岂会有你的一席之地?”
三个人说着话,马车便又行出去几里。崎岖的荒路右侧,有一条已经快要分辨不出的小路,马车拐入小路,最多一里之后,远远的就能望到一片低矮的乡村农舍。
那就是姚村,先后死绝了两次人的姚村。天气渐渐热了,坐在不透风的车厢里,还需时时擦汗。可一接近姚村,王换便感觉到了一股森森的寒意。
就在这一瞬间,王换暗中看了看阿苦,又看看师爷。他们把自己带出来这么远,又带到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,有没有别的意图?若是真出了事,黑魁和老断他们,估计连讯息也收不到。
这个念头有些吓人,片刻之后,王换自己便先将其否定了。苦田人不会白浪费力气,他们做事,就一定有自己的目的,而且有利可图。把自己做了,阿苦得不到任何好处。
三个人下了马车,步行朝姚村走去。走的越近,王换感觉寒气越重。空旷的姚村,早已经无人居住,可走着走着,他总觉得似乎有人在说话。
“这是你们的货仓?”
“我们有屁的货仓。”阿苦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,回道:“我们做的生意,与你们不同,不敢存货,一旦兄弟在鬼市外头被查了,会有大麻烦。”
三个人一直走到村子的深处,左右全是残垣断壁。这种荒了许久的乡下小村,其实非常渗人,虽然看不见什么妖魔鬼怪,可偶尔在院墙倒塌的院子里,看到一张落满灰尘的空椅子,一个被丢弃的孩子的小玩偶,便会让人毛骨悚然。
被流逝的时间所冲刷过的东西,才是最可怕的。
阿苦走在前面,拐到一个相对而言还算完整的小院,这是极普通的乡下民居,阿苦走进来之后,墙角的角落里,便闪出了两个苦田的汉子。
“开门。”
两个苦田汉子转身回到墙角,弯腰扫了扫地上的尘土,尘土下面,是一个木板隔出来的暗门,掀开木板,暗门显露,三尺方圆,刚够一个人钻进去。
“阿弟,来吧。”阿苦朝王换招了招手:“你要知道,我们把你当自家兄弟的,这个地方,就算我们苦田的兄弟,也没几个人知道。”
王换走到暗门处,朝下面看了看,下面很黑,一股腥味扑鼻而来。
尽管很黑,可王换的瞳孔却陡然收缩,他猛的回过头,望向阿苦:“你们在这儿养了什么东西?”
“看看就知道了,我们没有办法。”阿苦拍了拍王换的肩膀:“我们只是为了活着,活的好一点。”
师爷拿了一盏油灯,顺着暗门下的木梯走下去,阿苦和王换跟在后头。这下面,应该是挖出来的地窖,地窖不太大,有三个很巧妙的风口,人进来也不会被闷到里头。
当王换顺着梯子爬下去,一脚踩在地窖的地面上时,他的心,似乎被什么东西给紧紧的攥住了。
地窖的尽头,有一大块黑布,黑布遮挡着什么东西。油灯距离黑布还远,照的不甚清晰,王换隐隐约约看到,黑布后面,露出了一只铁笼子。
铁笼子是用很粗的铁条焊接出来的,每一根铁条上,都沾着一层已经干透了的黑红的血迹。
“阿弟,看看吧。”阿苦朝前指了指:“我们苦田六十多个兄弟,加上这些,你看够不够资格,跟你联手。”
“不看了。”王换停下脚步,从口袋里摸出一包老刀香烟,叼在嘴里一支:“我怕看了,会连着做一个月噩梦。”
“那你有什么章程,不妨说出来。”
“上去再说。”
三个人顺着梯子又爬了上来,两个苦田的伙计拖了一张桌子过来,撒上去一把水煮蚕豆。
“王换阿弟,我们苦田人,除了师爷,都是一根直肠子的人,今天只是第一次跟你聊这些,我阿苦把能说的全说了。”阿苦看了王换一眼,捏起一粒蚕豆慢慢的嚼着,说道:“你信不过苦田人,还是信不过我?”
“对付十三堂,是大事,不能有任何纰漏。阿苦,你要知道,十三堂败的起,我们败不起,他们败了,收拢人马,可以再来,我们败了,以后永远不要想再涉足西头鬼市。”
“那你就是信不过我。”阿苦突然丢下手里的蚕豆皮,从腰里抽出一把刀子,雪亮的刀,刃口比纸还薄,阿苦用刀,和用自己的手指一样灵活,一尺来长的刀子在他手中翻飞了几下,刀尖一转,冲着自己的大腿就捅了下去。
一股鲜血,从刀刃与皮肉间的间隙喷薄而出,溅了阿苦一脸。刀子捅到大腿有两寸深,刀尖被骨头给顶住了。
“若我们一直都在苦田种地,种蚕豆,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,那我们就认命了,种一辈子田,让自己的儿子十几岁才穿裤子。”阿苦面不改色,只是太阳穴上绷起几条青筋,黄豆大的冷汗顺着额头淌落下来,和脸上的血迹混到一处,他盯着王换,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:“可偏偏我们知道了,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,再想让我们认命,那便不可能了。苦田人穷,所以小气,我给不了你见面礼,这一刀,只当给你封了个红包,如何?”
王换没有说话,默然望着阿苦。十三堂的人,一直把苦田人当做泥腿子,直至今日,王换才知道,把阿苦放在十三堂任何领堂面前,也不逊色。
阿苦,应该靠得住,不会临阵退缩。
“把伤口包了。”王换把刚拆封的香烟丢给阿苦:“几时有空,我们去找道人聊一聊,他应该也不愿给龙头加两成奉例。”
阿苦笑了,大腿上的刀口仍在流血,他却仿佛不觉得痛,拿起王换丢来的烟,抽了一支。那两个苦田汉子过来给阿苦上药,包扎。这处伤刀口不深却也不浅,多半要养一段日子伤。
“阿弟。”阿苦扭头朝地窖的暗门看了看,问道:“我是为了表诚意,给你露露苦田的家底,你为什么不看?”
“我知道那是什么。”王换轻轻皱了皱眉,他没看到铁笼子里的东西,可他知道,苦田养在铁笼子里的家底是什么:“除了自己的拳头,你不要相信家底管用,十三堂不是吃素的,若我猜的不错,你只要对十三堂露了家底,十三堂的温先生,多半能破了它。”
阿苦笑笑,没有说话,倒是身旁的师爷捋着稀疏的胡子,说道:“阿弟,我们,你们,是一环扣着一环的,温先生能破我们的家底,他就得由你去料理掉。老断,是不是在你手下吃饭?”
“你知道的不少。”
“三更阎王,勾魂老断,老断伏杀,有几人躲得过?”
“老断不是我的伙计,要做什么事,我说了不算,得他自己点头才行。”王换站起身,说道:“先找道人,跟道人谈妥之后,再同老断去讲。”
“阿弟,有个故事,你要不要听一听。”阿苦腿上的伤口被裹好了,他斜叼着烟,身躯动都不动:“和骨头有关的故事。”
破旧的乌篷船,就在眼前,只需蹚水走上两步,就能上船。这一刻,王换的脑子突然空荡荡的,他如同失神一般,迈步就要朝前走去。
仿佛静止在水面上的乌篷船,突然左右轻轻晃动了一下,一个披着蓑衣,戴着斗笠的人,从船里钻了出来。
这个披着蓑衣的人一出现,王换空荡荡的脑子似乎又充盈起来。他停下脚步,站在淹到大腿根的河水中,看着披蓑衣的人。
披蓑衣的人坐在船头,脑袋压的低低的,因为他头上戴着一顶斗笠,王换只能看到这人的下巴。他的下巴上长着细密的胡茬子,胡茬子一片花白,由此可见,披蓑衣的人年龄应该不小了。
“上来坐坐吧。”蓑衣翁拍了拍船头破破烂烂的船板,说道:“上来说几句话。”
王换从来都不是一个甘心听别人指派的人,可是他说不清楚自己现在是怎么了,蓑衣翁的话音里,仿佛充斥着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魔力。王换扒着小船,翻身跳了上去,坐在蓑衣翁的对面。
破旧的乌篷船,似乎没有什么特异之处,可就是这条船,让黄三响和血鬼那样的人都心生忌惮。王换坐在船头,嗅着眉尖河水特有的气息,使劲压着身子,想要看看蓑衣翁长的什么模样。
“你来西头鬼市,究竟想要做什么?”
“我……”王换听到蓑衣翁的话,心里那种怪异的感觉一个劲儿的翻滚着,他说不清楚蓑衣翁究竟是何方神圣,可蓑衣翁一问,王换竟然连撒谎的念头都不复存在:“我想找一副黄金骨头。”
“找到黄金骨头之后呢,又要做什么?”
“找到黄金骨头之后……”王换突然顿住了,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。
黄金骨头有很多块,随着时间的流逝,已经散落到不少人的手中。想要找齐黄金骨头,是非常困难的事。
王换的脑海,似乎又一次的朦胧,飘荡起来。在这种朦胧之间,王换好像看到了十几年前的自己。
那时,他还很小,生活在乡下,邻居家有一个小姑娘,比王换小了两岁。小姑娘叫秀秀,很白净,很腼腆,每每见到王换时,都会低着头笑。
童年的人,在童年里,或许感觉不到什么,他们的喜怒哀乐,都是那么简单,一句调笑,或许就会让他们哭上半天,一块甜甜的糖,又会让他们忘记一切烦恼。
只有长大的时候,才会明白,童年的时光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。
王换和秀秀每天在一起玩耍,村里有一个前清的落第秀才办的开蒙学堂,王换父母交钱,让王换去读书。秀秀家里穷,又是女孩子,进不得学堂,王换在学堂里读书时,秀秀会站在窗外等他。
后来,王换不读书了,无论父母怎么开导,抵死都不肯再去学堂。
小小的人儿,心里有自己小小的打算,他不想让秀秀一个人每天站在外面等,他宁可不读书,也要将快乐的时光同秀秀分享。
王换一天天长大,秀秀也一天天长大,他们从未分开过一天,即便下了大雨,王换也总会悄悄翻到自家墙头上,隔着雨幕,望向秀秀屋中那扇窗。
那时的他们,并不知什么叫情,只是觉得,每天都能看到对方,便是最开心的事。
王换十八岁时,两家的父母谈了婚事,王换母亲将自己当初出嫁时候陪嫁的首饰卖了,攒足了一笔彩礼,交给了秀秀家。
定亲后,秀秀开始咳血,一天比一天咳的厉害。大夫来看过,说是痨病,没治的。秀秀家前后请过十几个大夫,都束手无策,开一些药,吃了也没用。
秀秀瘦的厉害,每日都勉强喝一大碗煎的发黑的药,然后躺在床上喘气,咳嗽。
就这样熬了半年,秀秀死了。
王换那时候,第一次听人说起了常青老人。秀秀家退回了彩礼钱,又给秀秀买了棺材,王换平生第一次疯狂的发了脾气,把棺材一把火烧掉,背着已经断气的秀秀,找到了常青老人。
人们都说,常青老人可以行走阴阳,即便只剩一口气的人,常青老人也救得活。王换带着秀秀的尸体找到常青老人时,常青老人说,秀秀已经死了,救不活的。
王换求了很久,跪在地上磕头,磕的头破血流。最后,他便选择了最无助也最无奈的法子,在常青老人的屋门前跪了三天。
第四天的清晨,常青老人叫起王换,给他端了稀饭和咸菜。王换吃粥时,常青老人告诉他,很久很久以前,有一个道士,那道士修行一生,毕生都在参悟生死之秘。
他有没有参透生死之秘,无人知晓,这道士最终还是羽化了,他的尸骨,是金黄色的,如同黄金铸造的一般。如果能找到完整的黄金骨,就能用黄金骨的精髓炼出一颗丹丸。那颗丹丸,秀秀吃了,便能活过来。
“那个道士,如果真的参透了生死,他自己便不会死。”蓑衣翁听王换讲到这里,站起身,从船头摘下那盏风灯,点亮之后,又拿了烟袋,凑着灯火抽烟,烟袋装的烟叶似乎潮了,抽两口就要重新点燃一次。
“不,那个道士,并没有死。”王换摇了摇头,说道:“他其实是离开了尘世,却没有死。”
“就因为这些,你才来到西头鬼市,寻找那些黄金骨头?”
“是。”
常青老人给了王换一个药方,用药方煎熬出药水,将秀秀泡在药水中,尸体就不会腐败,能保存很长很长时间。王换从十八岁那年,就在常青老人家里,常青老人并不收他做徒弟,却教他拳脚功夫,因为常青老人知道,寻找黄金骨,是一个漫长而且险恶的过程,没有保命的本事,可能很快就会死在路上。
王换慢慢的讲,蓑衣翁就慢慢的听,一直到天色快要发亮的时候,蓑衣翁吹熄了风灯。
“如果你现在走的,是一条永远没有尽头的路,你会怎么样?”
“依然会走。”王换不假思索的答道:“不管有没有尽头,我走了,就有希望,如果不走,那就一点希望也没有。”
“天要亮了。”
“嗯。”王换点点头,知道这是蓑衣翁要离去的说辞,他翻身下船,重新跳到浅水中,迈步朝河边走去。
“我要出一次远门,到很远的地方去。”蓑衣翁等王换快要走到岸边的时候,说道:“以后十三堂的人再要找你麻烦,就要你自己去应对了。”
王换回头看看蓑衣翁,蓑衣翁说完这些话,转身钻进船舱,小小的乌篷船,顺着水流开始漂荡,一直漂到远处,直至消失在视线中。
王换回到西头城的住处,走进小院之后,他发现老瞎子,大哑巴小哑巴,都在隐蔽的角落中打盹。
“黄三响找麻烦,瞎子怕有事,带着大方小方来了。”老断躺在窗台上,窗台本不够躺下一个人,但老断只有半截身子,在窗台上躺的很舒服。
王换进屋之后,闷头就睡,有老瞎子他们在,小院很安全,不用担心遭到伏击。
他竟然睡了整整一天,到了黄昏时,王换吃了些东西,又去了西头鬼市。一出门,天就开始下雨,越下越大,王换跑到鬼市,冒雨搭上板屋。
他钻到屋里,将漏水的地方用盆接了,然后脱下外衣拧干水。这时候,一道人影从雨幕中走来,二话不说,一头扎到了王换的板屋里。
“你还敢来?”
“有什么不敢,我只是做生意的,和谁都能做生意。”薛十三戴了一顶大斗笠,进屋之后摘下斗笠,又反手关上屋门,蹲在王换身前,说道:“我是十三堂的人,可我做领堂,只是为了挣钱,并不愿抢地盘,当龙头,我和黄三响他们不是一路的。”
王换不答话,他现在吃不准薛十三的意图,黄三响刚丢了货,没准,薛十三是来套话的。
“你在西头鬼市也算站稳脚了,不用理会黄三响他们,各做各的生意,黄三响若是真的太过分,扰的鬼市鸡飞狗跳,我自然会到龙头那里说话。”薛十三看王换不作答,也不介意,从口袋里掏了烟,递给王换一支,说道:“眼下,有一个大买卖,金主是完全靠得住的,想找货。我拉你进来,你若真找到货,我只抽一成茶水钱。”
“你的门路,比我广,我能找到的货,你肯定也能找到。”王换淡淡一笑,薛十三这套话的手段,也太过拙劣了。
“话别说死,你先看看。”薛十三脱了自己脚上的一只鞋,把鞋垫拿掉,一股酸臭顿时在板屋中弥漫开来,薛十三抽抽鼻子,从鞋底抽出一张叠起的纸,说道:“味道稍重了些,你忍忍,我这就把鞋穿上。”
薛十三将鞋子里那张纸展开,递到王换面前。王换感觉纸上也沾着浓重的脚臭味,他看看这张纸,心就像是拧了个疙瘩。
薛十三拿出的那张纸上,画着一块铜牌。这张画和当时卫八交给王换的画虽画风不同,可大眼一看,便能很确定的辨认出,两张画上的铜牌,是完全一样的。
黄三响丢失的那批货里,有一块错银套合铜牌,这才过了几天,薛十三就拿着画来找王换询问,王换不动声色,但心里已经打算,不跟薛十三说一句实话。
“就是这东西。”薛十三拿下嘴上叼着的烟,噗噗的吐出散碎的烟丝,说道:“金主急着找,实话实说,我也在帮忙找货,只怕自己找不到,因此知会了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,人多力量大,大伙儿一起找,谁找到,我从中抽个辛苦钱就好。”
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
“金主只拿了一张图录出来,没有真货,比葫芦画瓢,按照图上的货去找就行了。”
“省省心吧。”王换把画塞到薛十三手里,可是转念一想,薛十三是多精明的一个人,尽管在十三堂里,他的地位最低,但薛十三的脑子是肯定够用的。若他真是受黄三响所托,他会用这种拙劣的手段来套王换的话?
王换怎么想,都觉得不太可能,如今唯一的结果,就是的确有金主在寻找这种错银套合铜牌。
王换转了转心思,突然改变了主意,想要跟薛十三聊一聊。王换明白,薛十三所说的金主,一定不会是卫八。
错银套合铜牌,据说是跟那个长出黄金骨头的道士有关系,但凡和黄金骨头有关的线索,王换都不想放过。
“信不过我?”薛十三显得有些生气:“自从你到了西头鬼市,我有哪里对不住你的?我一直掏心窝子待你,你总对我横挑眉毛竖挑眼的。”
“没有。”王换一看薛十三有些恼火,随即笑了,薛十三这个人,说到底对王换确实是不错的,虽然王换也知道,薛十三是个生意人,一切都为了做生意赚钱,不过,身在十三堂,还能这样对待王换,已经不易:“你若诚心来跟我谈事情,那就摆出些诚意出来,我什么都不知道,就凭你一张画,要是忙来忙去,最后金主放了鸽子,我跟谁去说理?”
“不会,绝对不会。”薛十三将头摇的拨浪鼓一般:“人家是什么身份,怎么会晃点我们?王换老弟,不是姓薛的在这里吹牛,人家金主头一次见我,就在西头城的山海楼摆的酒,三十块大洋一桌的席面,这件货,是值不少钱,人家却也不会言而无信。”
“外头下着雨,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,有什么话,都摆在台面上说。”王换吸着烟,望了薛十三一眼。
“你啊,平日里不言不语的,脑子却总是这么精明。”薛十三苦笑一声,说道:“我只是想散开了撒网,无论我能不能找到货,最终那份茶水钱是少不了的。你什么都让我说出来,就等于把我给踢开了。”
“你要觉得我是那样的人,现在起身出去,没什么好谈的。”
“别别别。”薛十三又摇起头:“信不过别人,我还是信得过你,这事和你说了,你记得嘴巴上锁,莫再乱传了。金主姓杜,江南杜家的人。”
王换依然不动声色,心里却泛起波澜。果然,托薛十三寻找错银套合铜牌的人,竟真的是杜家的人。
卫八和王换说过,杜家当年花大力气寻找过完整的黄金骨,中间起起落落,杜家破败时,家里的二世祖把很多黄金骨都卖到了西头鬼市。
薛十三说的很明白,杜家要找的只是铜牌,而不是黄金骨头。这实则已经说明了,在杜家人的眼里,铜牌是要比黄金骨头更重要的东西。
“杜家的人,会到西头鬼市这里来找货?他们的路子,不会比十三堂窄。”
“你还是不信。”薛十三沉吟了一下,站起身说道:“走,我带你去看看。”
屋外的雨依然在下,风雨阻挡不住西头鬼市的灯火,只不过一下雨,客人少了许多,很多摊子的摊主,都躲在板屋里望着雨发呆。
薛十三和王换离开板屋,立刻朝眉尖河畔走去,薛十三带他贴着河岸走出去很远,至少走了有一个半小时,透过雨幕,王换看到前方临近河岸的河面上,停泊着一条船。
那应该是一条游船,江南很多有钱人的家里,都有这样的游船。远处那条游船有一层船楼,船楼中的灯火通明。
“就在那边。”
薛十三和王换一直走到游船跟前,雨下的很大,风也很大,游船的船头插着一杆旗。风裹着雨,让旗帜不停的绕旗杆打转,王换眯着眼睛,最后看清楚那面旗子是黄边白底,上面好像绣着一匹火红的马,四蹄腾空。
“王换老弟,你还觉得我在骗你?”薛十三指了指船头的那面旗子,说道:“杜家的跃马旗。”
“你带我去见见杜家的人。”王换抓住这个机会,跟薛十三说道:“他要找货,让他同我直接讲,你放心,我说话算数,若真的替他找到货,你那一成茶水钱,我一文不少的给你。”
薛十三顶着斗笠,站在雨中琢磨了一会儿,其实,他谁都不想得罪,不想得罪十三堂的同门,却也不想得罪王换。
“好吧,你不信我,我却信你。”薛十三叹了口气,说道:“还是那句话,我这个人啊,天生的贱命,总做些犯贱的事情。”
薛十三带着王换,在游船的船边喊了两声,很快,船上传出了回应,薛十三自报了姓名,游船上出现一盏筒灯。
这种灯有一根大约两尺长的圆筒,灯光都被裹在圆筒里,正直的照射出去。王换听人说过,江南的土龙下坑时,喜欢用这种筒灯。
筒灯照着薛十三和王换的脸,船上的人该是认得薛十三的,随后,那边搭过来一架跳板,两人沿着跳板走到了船上。
船楼里燃着几十盏灯,如同豪门大户家会客的厅堂,摆设都是正经的花梨与紫檀木所制。正中间有一张桌子,摆着几样精致小菜,一个看着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,正坐在桌前,慢慢的喝酒。
这个女人很白,瘦长的瓜子脸,头发梳了个桃心髻,大眼睛,高鼻梁,身上穿着一件靛青色的半袖衣服,青衣衬着一张俏脸,玉颜生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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