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张月红林紫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精品全篇》,由网络作家“木紫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》是作者“木紫”的代表作,书中内容围绕主角张月红林紫展开,其中精彩内容是:“算我一份!”“还有我!”顾青的摊位开始忙起来。莫云森排在队伍里,亲眼看见林紫劝客人到别的摊位去,不由得多看两眼。摆摊的少女好像一直忙碌着没有停歇,面上时时保持着微微的笑意,身上的衣物洗到褪色,却掩盖不掉自身的光芒,白皙的面容,姣好立体的五官,眼睛亮闪闪的好像装着星星和月亮,如果不是看她在摆摊,如果不是那一身旧衣裳,不知道的还以为......
《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精品全篇》精彩片段
未等顾青开口,食客指着林家兄妹的方向又说道:“你看人家那边,排那么多人,听说很好吃,也才卖两毛。”
话毕,食客便往林家兄妹的摊子去了。
这时,黄姓摊主走了过来:
“你说你怎么想的,卖一毛五的时候都没什么生意,你还敢涨价涨的跟那边一样,人家多的是客人买单,你有什么?”
“你不懂。”顾青摇摇头,心里叹了口气。
他早上出门的时候高高兴兴的,想着自家的粥如今那么好吃,生意不敢奢求像林紫他们一样,但有他们一半好,他也心满意足,只是想不到还是这般艰难。
“阿紫,顾叔的生意看起来还不如昨日。”林俊义说的很小声,只有他和林紫两个人听得清。
“我也注意到了。”
林紫勺好一碗粥,递给林俊义端去给客人,抬眸看了看摊前的长队,心里有了决定。
“排在后面的朋友,赶时间或者等不急的话,可以去那边顾叔的摊位。”林紫说着,指了指顾青的摊位。
“小姑娘,那边没你这好吃哩!”
“是啊,不好吃就算了,今天他居然还敢涨价,傻子才去呢!”
“涨价?”林紫一脸愕然。
“小姑娘你还不知道吧,他现在也卖两毛一碗。”
排队的、已经坐在桌边吃着早饭的食客们,七嘴八舌的聊了起来。
林紫听到食客说顾青涨价,唇角勾抹出一条好看的弧度,知道自己没帮错人,又想到昨天见顾盼盼时她穿的衣服比自己的还破旧,也知道顾家家里还有一位年迈的奶奶,还是得再帮一把才行。
林紫笑着道:“我和顾叔昨晚特地相互学习河蚌粥的做法,取长补短,所以他现在的河蚌粥味道,跟我这里是差不多的。”
一位大哥放下手中的碗,笑着说:“小姑娘,就你这河蚌粥还需要跟人学,谁信呐?”
林紫笑眯着眼,“大哥,那我也不能止步不前啊,你说是不是?”
排在队伍后面的人看着林紫不像说假话的样子,有点动摇,但有的人此前吃过别家的河蚌粥,知道不能与林家兄妹的相比,心里还是犹豫着。
“小姑娘,你说的是不是真的,过了一个晚上,他就能做出跟你一样的味道了?”问的人将信将疑。
林紫眼眸弯弯,“去试试不就知道了?我是担心你们排后面等太久才说的,不然哪个做生意的好端端把客人赶到别处?”
人群里你看我我看你,点点头,觉得林紫说的在理,于是乎排在队伍末尾的还真往顾青那边去了。
突然看见不少人来到自己的摊位,顾青暗淡的脸上有了光,“各位老板,都是来吃河蚌粥的吗?”
“是两毛一碗吗?”
顾青连连点头,语气轻快,“是,是两毛!”
“听那边的小姑娘说,你这粥跟以前不一样了,真的变好吃了?”
顾青听得心里一阵感动,原来又是林紫在帮忙,眼眸里有一丝湿润,点头道:“是,昨晚特地向她请教过的!”
“那好,给我来一碗。”
“算我一份!”
“还有我!”
顾青的摊位开始忙起来。
莫云森排在队伍里,亲眼看见林紫劝客人到别的摊位去,不由得多看两眼。
摆摊的少女好像一直忙碌着没有停歇,面上时时保持着微微的笑意,身上的衣物洗到褪色,却掩盖不掉自身的光芒,白皙的面容,姣好立体的五官,眼睛亮闪闪的好像装着星星和月亮,如果不是看她在摆摊,如果不是那一身旧衣裳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千金大小姐。
“这位小姐,我还是第一次见嫌自己客人多的。”莫云森说罢,对着林紫微微颔首,以表示对自己问话的唐突致歉。
“没有啊,”林紫抬起头,看到眼前穿着笔挺西装的男子,微微愣神,这位食客看起来与早市很不搭噶呢,“我只是担心大家有急事会赶不及。”
莫云森勾唇,“你是老板,你说如何那便是如何。”
莫云森还是第一次来这个早市,热闹繁杂的街巷让他有些不习惯。
家里的佣人来这里吃早饭,觉得林家兄妹的河蚌粥很好吃,便打包回去给他们家老太太吃,没想到老太太吃得两眼放光,今天还嚷嚷着要吃。
只是那佣人家中有事,今日请假不在莫家,莫云森拗不过奶奶,才根据佣人说的来早市找卖河蚌粥的一对兄妹。
林紫笑意浅浅,转变了话题,“你也要一碗河蚌粥?”
“两碗,打包。”
莫云森是给奶奶买粥的,可看到林家兄妹这儿排了大长队,而且食客们都称赞不绝,他也想尝尝,看看到底是怎样的一碗粥让奶奶吃了还想吃,让如此多的食客愿意排队等候。
与昨日一样,不过九点多的时间,林家兄妹就开始收摊。
在农贸市场买好菜后,林紫到裁缝店挑了几匹布。
“阿紫,你买这么多布做什么?”林俊义看到林紫抱着几匹布从裁缝店里走出来,很诧异。
林紫神秘一笑,“大哥,回去你就知道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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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舒仙站在莫家大门外,不敢贸然敲门。
透过铁门和铁栏栅,孙舒仙看到院子里的构造瞪大了眼睛,心里感叹这莫家是把公园浓缩成了院子,有池水,有花草树木,有外廊,有凉亭,别墅大楼便在这其间,而别墅大楼门外的两边还有两头石狮子。
她早打听过,知道莫家是大户人家,到底是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,怎么也没想到是这般气派。
从林紫那里拿到玉佩,孙舒仙便四处打探,知道莫家最好说话的莫过于莫云森了,而玉佩的主人莫云枫恰好不在北城,从莫云森处寻找突破口攀上莫家便是最好的选择。
孙舒仙想着自己也是要踏进这个家的人,脸上的惊讶慢慢藏起来,睁大的眼睛也随之恢复正常,正想敲门时,听到汽车鸣笛的声音。
她抬眼看去,只见一辆轿车正从莫家里往大门处开来。
开车的人出了大门,看见孙舒仙,便摇下车窗,打量着孙舒仙问道:“你找谁?”
说完,林子明拿起墙角的一个盆,又跑出了厨房,将盆放到水井边,眼巴巴的盯着院门。
回来的路上,姐姐说田螺捡回来要先用水养个两三天,还要记得给它换水,这样田螺才会把泥沙都吐出来。
范玉兰和张月华正烧火做饭,忽的林子明进来说了句话,又转身跑掉,两人对视一眼,都笑开了嘴。
范玉兰感慨道,“看来又有鱼吃了,我还念着上回阿紫做的水煮鱼的味道呢!”
张月华笑道,“可不是嘛,又有好吃的了。”
看见哥哥姐姐踏进门,林子明激动的道,“姐姐,姐姐,快过来!”又指了指地上的盆,“田螺放这里!”
林紫笑着走过去,弯下腰,把手里抱着的用荷叶包着的田螺倒入盆里,接着从井里打了水,倒入盆中。林子墨也走了过来,同样把田螺放到盆里。
“阿紫,你回来啦?”听到厨房外的动静,张月华的声音便从嘴里吐了出来。
林紫微微笑着,进了厨房,“妈,大伯娘,你们都开始炒菜啦!”
张月华应道,“是啊,去晒谷场收完谷子,回来也没事干,就开始洗菜做饭了,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回来了。”
范玉兰也说道,“我们还以为你们没这么快回来,想着你们回来时饭菜都熟了,就可以直接吃饭了,不过现在也差不多了。”
林紫笑道,“我们回来的正是时候呢,刚好给今晚加道菜。”说着,林紫拿着菜刀和砧板走出厨房,对着正在搓洗田螺壳上的泥的林俊义说道,“大哥,你会杀鱼吗?”
“当然!”林俊义回答的很干脆,给田螺换上清水,洗了手,接过堂妹手里的东西,摆在地上,“要全部杀完吗,还是哪一条?”
林紫失笑,“就那条大鲤鱼就行,剩下的先养着吧,不过千万不要把它的鱼鳞刮掉。”交代好,她转身进屋拿出一个大碟子,给林俊义装处理好的鲤鱼用。
鲤鱼处理好之后,张月华做的菜刚好都出锅了,掌勺的任务便交给了林紫。当然,她不会让他们失望的。
林紫将处理好的鲤鱼下入油锅,待鳞片炸到酥脆的时候盛出,接着爆香姜片蒜瓣,再放入煎好的鱼,倒入啤酒和适当的清水。
水开后,林紫加入酱油,盖上锅盖,焖了大约有十分钟,才掀开锅盖,加入腐乳和切好的辣椒、番茄,又盖上锅盖继续焖煮。
约莫过了两三分钟,她再次将锅盖掀开,开始收汁,并且用锅铲将汤汁捞起,不断的淋在鱼身上。收汁完毕,出锅。
只是,啤酒鱼还没有出锅,香味便从锅里飘出,鲜香清爽,勾人口涎,林家人都忍不住靠近灶台,一看究竟。
待林紫起锅,林俊义帮忙将啤酒鱼端至饭桌,大家的眼睛也都跟随着鱼的移动而移动,脚下功夫也没耽误,一起走到到桌边坐下。
范玉兰吞了吞口水,“这鱼比上回的还香呢!”
张月华点头,“闻着肚子更饿了。”
林子明也惊叹道,“姐姐,你做的鱼真的好香啊!”
林紫笑眯了眼,“这是啤酒鱼,既有鱼的鲜香,又有啤酒的清爽,皮黄汁浓,鱼肉滑嫩,你们快动筷子尝尝看!”
鱼还在锅里时,大家闻着味便要垂涎三尺了,这会儿听到林紫的话,纷纷动起筷子,将鱼肉送进嘴里。
林子明刚嚼了两口,眼睛不由得睁大了,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,“好吃好吃!我爱死这条鱼了!”
林子墨也惊叹道,“姐,我爱上吃鱼了!”以前,不仅是因为家里鱼煮的不够好,他还嫌弃鱼的刺多,不喜欢吃鱼。
可是吃了姐姐做的鱼后,他觉得简直就是人间美味!
林紫捏捏林子明的脸蛋,又摸摸林子墨的头,“是爱上鱼,还是爱姐姐?”
林子明认真的点点头,眨巴着大眼睛,“爱鱼,更爱姐姐!”
这话一出口,惹得一家人都笑了。
张月华吃的很感动,彻彻底底被女儿的厨艺征服了,“外香里嫩的,我都想多吃一碗饭呢!”
范玉兰也吃得很满足,“汤汁也很浓郁,阿紫做的菜就是好吃,每次都觉得她做的菜就是这样香了,但每一次又总是让人惊艳,城里的饭馆怕是做不出这样的味道呢!”
林紫眉眼弯弯,她一向觉得自己在厨艺方面的实力杠杠的,所以听到这些赞美,并不意外。
不过,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家人都觉得她做菜一绝,那是还没有开过眼界,没到各地去品尝过当地的特色佳肴。
她前世到桂林出过差,第一次吃啤酒鱼时便爱上了这种味道。关键是,啤酒鱼不仅好吃,还能暖胃,还有利湿和平肝的作用。
当天夜晚,林紫又在自己的屋里,继续拿着铅笔在白纸上涂涂画画,又拿尺子量布料,裁裁剪剪,一直捣鼓到深夜才睡去。
第二日,林紫起来时,家里人已经去晒谷场晒谷子了。
她在厨房掰了几片菜叶,放进竹笼里给小兔子吃,便背起竹筐,拎着小锄头出门了。
路上遇见村里人,她都笑着打招呼,惹得村里人遇到一块儿时都会说起她,那个林家的闺女啊,前些天听说生意做的不错,现在看见真的跟换了个人似的,见到人都会热情打招呼了,以前看见我们,都是一脸无辜的看着我们,也不说话。看来啊,林家是要转运了,这闺女懂事了!
他们背后说的这些,林紫是不知道的,她只顾着自己出门的目的,面带笑意的欢快的走着。
她昨天跟堂哥到竹林里,发现不少夏笋,她就是要挖笋的。夏笋虽不如冬笋和春笋,也是难得的美食。
这不,她在竹林里找好目标后,干脆利落的放下竹筐,拿着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扒开笋旁边的土。
挖笋是个体力活,才挖了两个,林紫便累了,手也有些酸软,不过她没有放弃,她想多挖两个,除了蒸炒炖煮,还可以用来做酸笋。
忽的,一个声音传入林紫的耳朵:
“你瘦瘦弱弱的,怎么一个人来干这种活?”
循着声音望去,一个俊美的少年入了她的眼,白色的衬衫,衬衫袖口处卷起,露出白皙的皮肤,看着不像农村里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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